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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暂缓缴费申请表
发布日期:2018-09-19点击数:

暂 缓 缴 费 申 请 表

学生姓名

学号

院系专业

是否为贫困生

缓缴时间

申请缓缴金额

缓缴原因

学生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

院系意见

辅导员签字: (公章)

学生处(研究生处)意见

负责人签字: (公章)

财务处意见

负责人签字: (公章)

备 注

1. 提交《暂缓缴费申请表》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,由学生所在院系核实确认后报送到学生处(研究生处)审核,逾期不予办理。

2. 申请缓缴费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本学期开学后十六周,暂缓期满仍然不能缴清欠费的,必须重新提交《暂缓缴费申请表》,原则上申请暂缓缴费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。

非贫困生需由家长额外提供一份缓缴情况说明。

此表一式3份,院系、财务处、教务处各一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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